一、选岗时间、地点
时间:
5
月
27
日
8
:
30
分
地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
1
号
)教学楼一楼西侧阶梯教室。
二、携带材料
选岗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政审材料(政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就业协议书(已填写相关信息、本人签字、学校已盖章)。
三、选岗顺序
按照笔试总成绩(三所公安部属院校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统
一排序,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
四、工作程序
1
、选岗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凭身份证进入选岗场地。
2
、进入场地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选岗序号在座位上坐好。
3
、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主席台前进行岗位选择,确定岗位后签字确认,并提交就业协议书。
选岗期间,将对岗位的计划数和空缺数进行实时公布,选岗人员可在空缺岗位内自由选择。
4
、工作人员现场公布选岗结果,并引导已选岗位人员离开
现场。
五、注意事项
1
、选岗人员需携带材料,按时到达选岗场地,未按时集合或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2
、必须由本人亲自选岗,不得委托他人。
3
、每个考生只能进行一次选岗,确定岗位后,不得更改或放弃。
附件:选岗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