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非公安专业)
● 非公安专业(报考时无须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毕业时不能参加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录考试)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依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培养理念,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够在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实务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学人才。
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法学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入公安专业学习,不着警服,统一着制式服装。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