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公安机关来校开展招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9 点击数:

研究生院、各学院:

云南省公安机关定于近期来校开展招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621日(周三)下午15:00

二、地点:木樨地校区 励警楼503教室

三、报考人员

公安部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云南籍2017年毕业生(非在职或单位定向委培生)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不得请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凡不按时参加志愿表填报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云南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毕业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逾期不再予以补报;涉及考录政策及具体事项,由考录组现场向考生进行宣讲。

(二)考生参加现场政策宣讲会时,请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碳素笔一支。

特此通知。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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